龙港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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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1 08:26:31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这意味着软件著作权人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免费。

二、如何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个人或者是委托代理机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登记版权所需文件如下:

1、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

2、计算机源程序;

3、软件说明书;

4、著作权归属协议;

5、委托书。

计算机软件温州版权登记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递交申请、版权中心受理、审查官员审查登记材料、获取登记证书。

一个好的网页设计,需要网站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在面对好的网页设计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引来一些竞争对手的抄袭,出现网页侵权事件,网页的申报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网页如何申报版权保护呢?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一、网页如何申报版权保护

通常有两种方式即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版权局进行注册申请,也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当然,你也可以找温州版权登记的代理机构为你办理,但那样可能费用就要高一些。

二、网页申报版权保护出示证明

1、作品版权登记表内容包括:

作品情况:作品名称、类型、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单位、地点、形式、作品性质(包括:原创作品、演绎作品)、原创作品名称、创作形式(包括:单独创作、委托创作、职务创作,其他)。作者情况:姓名(名称)、国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著作权人情况:姓名(名称)、国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2、版权登记权利保证书,需要申请人签章。

3、版权登记代理委托书,需要申请人签章。

4、作品说明书内容:说明作品的创意思想及用途。

5、提供表明作品权利版权归属的证明,如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版权页的复印件、作品封面等。

6、作者和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需要出示作品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1)转让作品登记,提交著作权转让协议或转让证明文件。

(2)继承作品登记,提交继承作品证明文件。

(3)委托作品登记:提交委托作品证明文件。

三、网页申报版权保护流程: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网络著作权也是受到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网络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想要进行赔偿需要先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网络温州版权登记所取得的版权证明可以作为有利证据,那么,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要承担怎样的后果?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分为两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大量印刷发行,就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网络著作权即告产生。

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网络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网络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

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在网络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网络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网络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网络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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