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摄影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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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摄影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8 08:51:57

作品温州版权登记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7、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材料:可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延长

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1991年出台的旧条例作了重要修改。原条例规定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可以申请续展25年,最长不超过50年,新条例把软件著作权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种。新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新条例明确提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网络传播软件算不算违法?新条例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在旧条例中不承担法律责任,在新条例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文学作品版权登记及有效期问题

为自己的文学作品登记版权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虽说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取得,但有了证书能在版权纠纷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该如何登记文学作品版权呢?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版权局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版权局核查接收材料——等待通知缴费——版权局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版权局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发放证书。申请作品温州版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学作品版权有效期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著作权贸易关系建立的条件

相信对于著作权贸易的知识,知道的人并不多。著作权贸易是整个社会经济贸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著作权贸易关系的建立有哪些条件呢?跟随小编来学习下。

一、著作权贸易关系建立条件

1、著作权贸易关系只能在作品著作权受到保护的国家进行,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有明显的地域限制,任何国家的著作法只保护本国公民发表的作品,外国公民出版的作品是否受到版权保护,取决于两国之间是否有双边保护协议,或者两国是否签署了同一项国际著作权保护公约,如果都没有,外国人的作品在该国不受保护。

2、著作权贸易关系只能在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内进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一生加死亡后五十年或者作品首次出版后五十年。所有超过保护期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都将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全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只要任何人在尊重作者精神权利的前提下免费使用这些作品,这些作品就没有版权贸易或者有偿使用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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