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影视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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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影视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5 08:58:05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计算机软件,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均受法规保护。一项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指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无论是程序的目标代码还是源代码均受法规保护。计算机文档则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软件受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如磁带、胶片等)上。著作权法规所保护的是作品中构思的表现,至于作品中的构思本身则不是该法规的保护对象,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方式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计算机软件温州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我国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的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著作权中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利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表演者权属于一种接受作品的权利,主要是一种附属于作品解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对表演者权进行了界定,并详细介绍了表演者权的相关内容。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边肖关于表演者权利的相关知识。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利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著作权中表演者的权利是什么意思?理论界对表演者权主体即表演者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两个问题:

1.类别定义。广义地说,表演者不仅包括那些表演享受著作权的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人,还包括那些在公共领域表演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人和那些表演非作品的人。狭义的表演者只包括表演文艺作品的人,不包括表演非文艺作品的人,如杂耍演员、杂技演员和体育运动员。

2.主题类型。邻接权意义上的表演者必须是自然人,但他们是否可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法人值得探讨。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的著作权法将表演限于作品的公开复制,而非作品的复制主要受合同法或民法中复制人肖像权的保护。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利的内容是什么?

(1)显示表演者的身份;

(2)保护表演图像不失真;

(3)允许他人现场公开播放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允许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允许他人复制发行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录像,并收取报酬;

(6)允许他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方还应获得2人以上的许可,并按前款第(3)至(6)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的表演者应获得2人以上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的产生: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是著作权人许可表演者行使其作品的权利,但表演者权的设定有利于维护表演者的利益,因为表演者的权利是由表演者享有的,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人。表演者权利保护期:表演者权利保护期为演出完成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

一、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我国软件可以申请专利,根据专利审查指南,有四种软件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1、涉及工业过程控制的计算机程序;

2、与计算机内部性能改善有关的软件;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软件,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

申请发明专利可以直接提交专利局,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办:

1)将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专利请求书(包括发明名称、申请人、发明人及其相关信息等)、专利申请费(即,交给专利局的官费)提交到专利局。由此可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这些都作为未来专利局审查的唯一编号。官方的受理通知书会在申请日之后两周内下发。

2)专利局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最终合格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表明同意授权。

3)申请人进行授权登记后专利授权公告生效。

二、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不同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1、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二)保护原则不同1、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温州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2、软件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三)申请通过率不同1、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2、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核专利材料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形式审查通过后就会公开,再进入实质审查,审核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一般纯软件型的专利不易获权,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式会提高其授权率。

(四)保护期限和维护费用不同1、公民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费用方面只会缴纳前期的申请费,后续不会有维护的费用。2、一般来说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而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

(五)优缺点不同1、软件著作权可以不用公开就受到保护,并且能够让创作者快速地获得著作权保护,普通登记一般4个月左右授权,采用加急申请软件著作权最快能一个工作日授权。能够让著作权人快速抢占市场,拿到政府相应的资助。2、软件专利必须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一般不能采取加急形式。而软件的进步相应来说是较快的,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的有可能就错过了软件市场。但是专利保护的是设计构思和方案,所以保护的力度更强,并且专利还可以提出一些现在不能实现的专利,等到技术发展了能够实现该专利了,再以许可的方式去获得收益,很多大公司的专利储备就是按照这种方式来的。

三、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软件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是需要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申请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所开发的软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表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等,通常是根据缴纳的费用确定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那么你知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为了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等方式使用软件的,不可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私自使用其作品。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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