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影视作品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联系我们

  • 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瑞安影视作品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瑞安影视作品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9 08:27:47

版权(copyright)的概念形成于18世纪。印刷技术的推广,促进了图书出版业的繁荣,也给出版商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以保护出版商利益为核心的特许出版制度。1709年英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这部法律第一次确认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立法是为了鼓励人们参与知识创作活动。但是,《安娜法令》的立足点是维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保护的重点仍然是翻印权。在之后的社会历史发展中,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逐步扩大和延长。

目前,版权体系以英美两国为代表,是基于英国哲学家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的法律哲学,认为作品财产权的对象是一种劳动成果。版权的侧重点仍在于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作品被单纯视为作者的财产,而与作者的精神、人格关系不大。因此,版权可以像其他有形财产那样自由转让。

与英美法系的版权体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起源于法国的著作权(作者权(author'sright))体系。1777年法国颁布了印刷出版法令,授予作者自己出版和销售自己作品的权利。1793年法国颁布了《著作权法》,强调作者个人的权利,从理论上把作者的精神权利放在首要的位置,这部法律后来成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样板。与英美法系的版权法相比,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将作品更多地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并非普通的财产。因此,对作者权利的转让施加较多限制,对人身权利则一般不允许转让和放弃。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在立法过程中参考借鉴了两大法系的制度,并在《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因此,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与“版权”在法律概念上是等同的,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其中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去世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

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表达思想的作品不再是单一的文字形式,展现思想的载体也不仅仅是出版图书。著作的形式和种类逐渐增加,包含文学、艺术和科技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的载体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包括图书、舞台、电视、多媒体、网络、自媒体等等。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思想智力成果。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因而,版权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产生了明显的区别。

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展示载体的组织者,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版权通常属于组织表达思想载体的机构。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版权保护的是出版者,即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保护时限长短一般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创造者,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自然人或机构,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软件经过登记后,会获得证书凭证,该证书凭证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问题有什么?

1、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2、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4、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5、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时我应该注意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除本法规定的可以不经许可使用的作品外,其他作品的使用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协议,允许作品使用者使用部分著作权功能,著作权人获得报酬。著作权许可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作品的产权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授权。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的人通过允许别人锻炼著作权来实现他们自己的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是2人以上行使和实现作品财产权的重要方式。

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著作权许可权类型;

(2)著作权许可权是排他性的或非排他性的;

(3)著作权许可证的地理范围和期限;

(4)支付标准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我国著作权法的内容仍然单薄,这使得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的随意性增加。由于中国的著作权法刚刚修订,短期内不太可能再次修订。因此,建议尽快在司法解释中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敏感和大量的问题,如有限著作权转让、未来版权转让、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的冲突、侵权后诉讼权利的分配等,做出相应的规定,以充分发挥法律在调节和调节经济中的作用。

作者完成一部小说的编写,是否一定需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才能获得作品保护呢?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方面的作用和好处呢?什么是作品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作品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依照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利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采取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不以登记为条件。实践中,不少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为确权的便利,仍会进行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好处?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均不受影响。我们顾问建议创作者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登记作品著作权有以下八个方面的好处和作用。

1)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事项,从而大大降低相关权利人的举证难度。这一初步证据可以因相反证据而被推翻。例如,若有证据证明与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著作权人无关的主体,在著作权登记证书显示的作品完成日期之前,已经完成了作品的创作,则可推翻著作权登记的证明力。

2)版权转让许可时作为权利证明在进行版权转让、授权许可等版权交易活动时,作为权利证明,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3)著作权质押融资时的证明材料在著作权质押融资时,是质押融资法定环节质押登记的一个重要材料,也是评估机构评定著作权价值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4)权利维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作为权利证明,通常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目前,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电商平台上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

5)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需要的证明文件是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作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等。

6)获得政策优惠或补贴根据中央或一些地方、地区的产业政策,企业著作权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或支持。

7)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其是展现权利人竞争力的标志,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可以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8)职称评定证明文件在评定职称时,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可以作为著作权人一项重要创新成果的证明文件。


 

版权所有: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