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摄影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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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摄影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4 08:13:39

违反著作权的一般情况是什么?违反著作权的一般情况是什么?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公民在社会中的任何行为限制都有法律解释和解释。文化作品是文化工作者劳动的成果,我国相关法律也支持对文化作品的保护。什么是违反著作权的?违反著作权的一般情况是什么?

1.中国“著作权法”第46条和第47条分别规定了违反著作权的行为。其中,第46条规定了以下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许可出版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与创作,为了谋求个人名利,署名他人的作品。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2人以上许可,将作品用于展览、电影制作或类似电影制作,或通过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除非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

(7)使用他人作品应付费而不付费。

(8)未经2人以上许可的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出租其作品或音像制品,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或者公开转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11)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2.《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了下列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和向公众传播其作品,但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独享的图书版权。

(3)未经演出许可,复制发行带有演出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演出内容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广播或复制广播和电视,除非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

(6)未经著作权所有者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规避或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故意删除或者变更作品、音像制品等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或者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作品。违反著作权的一般情况是什么?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版权声明就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创作或获得许可作品权利的一种口头或书面主张,一般包括权利归属、作品使用许可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如平时看电影时前面会有一个警告的片断,其实就是版权声明;版权声明用得比较普遍的领域是网站,一般在网站的页脚就有版权声明。版权又称著作权,是作者对自己作品的一种权利,其他人想要借用或印刷该作品,需要征得版权人的同意。

所以一份版权的声名就尤其重要。文章的版权声明怎么写:版权声名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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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版权登记注意事项

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制度,无论是否为作品登记,该作品都拥有著作权,但经过登记的作品,如果以后发生了纠纷,登记证书能作为一项有力的证据。下面来看看进行版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版权登记注意事项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六条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

第十八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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