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版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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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版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2 08:09:42

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温州版权登记是指对下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软件版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版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版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版权的有效凭证。

第一个作用,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须拥有著作权,而著作权归属情况比较复杂,不同情况下创作的作品,尤其是著作权法,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允许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约定不清的,容易引起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登记被称做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第二个作用,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在于使用作品,或者是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也会对授权人身份和权利的来源进行审核或者要求提供证明,这对著作权人同样也会感到不便。而向使用者提供由登记机构开具的登记证明,会有助于使用者消除顾虑,促进作品的顺利使用。

第三个作用,是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但也正是由于没有登记,使著作权在行使和维护权利时,因为无法举出有利的证据而苦恼。虽然著作权可以在被侵权时,提供证明自己创作或者是其他关系的证明,如手稿和有关的协议等,但对于某些作品而言,如未发表这个作品,或不为人们熟知的作品,著作权人证明自己的权利时,多有不便,提供证据也很困难。

但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登记机构对著作权归属进行审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记录,经过证明的有关事项更客观,会大大提高证据效力。目前最高法院和著作权行使管理部门在对著作权纠纷和侵权行为处罚时,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据采用的规定,相信是基于这个考虑。

现代社会,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上升,人们对于知识产权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知识产权中所包含的重要一项,软件著作权,那么关于软件的著作权是如何变更的呢?下面详解一下关于软件著作权的变更流程:

1、填写关于变更权的申请表;2、提交申请相关的文件;3、缴纳申请方面的费用;4、等待机构受理;5、取得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时候,需要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登机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是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变更的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注意事项如下:

1、著作权所有资料在提交纸质档案,不能手写版本,并且必须是A4纸黑白打印,单面;2、无需装订文件材料;3、表中“主要功能跟技术特点”这一项不用填写;4、须提供源代码、说明书。所需要的时间,一般实在四十个工作日左右。

具体如何进行转让:1、申请人可以自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将提交的文件留存一份,以便与之后的一些程序;3、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特快专递邮寄到软件著作权登记部;4、不能擅自更改表格格式,按照规定签章,保持填写姓名的一致;5、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方便证书的邮寄;6、著作权人如果是外国自然人的话,提交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翻译者需要签章。软件著作权的变更其实没有想象中的繁琐,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环节就可以办理了。

广告语版权保护不能忘,我们该怎么做?

广告以文字、符号、形象、音响等客观形式通过各类媒体向公众发布,而广告语构成一则独立的广告作品或者是一则广告作品的组成部分。广告语是广告策划者进行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的结果,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1项所称的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当然,作为文字作品的广告语必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独创性。作品的独创性是指广告策划者通过独立的脑力劳动而创作的广告语,但是广告语的独创性并不意味着广告语的独一无二,广告语的创意反映了广告策划者的独立构思、个人风格等。但并不是所有的广告语都是作品,若缺乏独创性,那么广告语就不属于作品的范畴。例如,“实行三包”“质量上乘”“好酒、好茶”等。

第二,可复制性。《著作权法》所要求作品的再现性是传播科学文化的需要。广告语是广告创意的文字表达,其往往通过各种媒介表现出来,也完全可以通过印刷、摄制、录音等技术手段予以复制再现。

广告语版权保护关于广告语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而得到保护。但这样的广告语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特征,能够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点和企业形象,如“美的空调,美的世界”、“椰风挡不住”等。而过于泛化,缺少独创性和有明显模仿痕迹的广告语,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建议,企业的广告语设计应尽量富有特色,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得到较充分的司法保护。

文学作品温州版权登记具备哪些特性和作用?

文学作品,是指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他包括小说(长、中、短篇)、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达方式,无论作者采用的是手写、打字、印刷、磁盘、光盘等书写记录方式,都是文字作品。

文学作品版权登记特性

1、独创性:虽然是文字作品,但是作品必须有作者本人通过独立的构思和创作的灵感构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版权登记的作用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登记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版权登记手续。

版权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维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帮助权利人保存证明其对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在作品的使用和传播过程中,以及在解决著作权纠纷的过程中,一旦发生需要由当事人证明其权利人身份的情形,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2)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因为发生著作权纠纷以后,当事人提交的著作权登记材料可视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对方当事人如果不能提供有效反证,则不能推翻该初步证据。(3)加强对版权的行政保护。(4)协助司法机关取证,以便迅速结案。(5)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登记证书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以及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前提条件。(6)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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