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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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1 08:06:20

总结: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之处!

软件著作权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两种形式,两者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小编总结了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1、法律依据不同(1)软件著作权保护是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来实行的;(2)专利保护是依据《专利法》来实行的。

2、申请资料不同(1)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源代码及说明手册。(2)发明专利需撰写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保护原则不同(1)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2)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4、权利保护期限不同(1)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2)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5、保护客体不同(1)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这样就有可能出现竞争对手将你的软件进行研究,然后改变编程语言,达到的结果是一样的,但由于代码不相同,所以不侵犯著作权。(2)专利则不同,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包含了软件流程图的内容,而不是主要说明采用哪种程序语言实现。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6、通过率不同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完全符合要求,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专利申请要求技术性高,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申请难度较高。尤其是发明专利还需进行实质审查,总体来说通过率不是很高。

怎么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包含“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两种。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软件全称: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全称,所有提交材料中都应保持一致。

软件简称:和登记证书上的简称一致,没有可以不填写。版本号:和登记证书上的版本号一致。

申请人信息: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名申请人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转让合同:按栏目要求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地址,提交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时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又称为版权,而版权是非常重要的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版权具有很强的经济价值,版权人可以通过许可的方式收取版权费用,那么版权申请与温州版权登记有什么区别?

我国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登记的方式,而版权是属于自动取得的,所以版权申请和版权登记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导读: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一)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计算机的行为:

1、未经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未经合作者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后署名的行为;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行为。

(二)法律责任。行为人有上列行为的,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2、民事责任。责令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作品的,其侵权责任由该软件的提供者承担。

3、刑事责任。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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