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字作品版权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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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文字作品版权费用是多少?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9 08:00:37

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是什么1、填写申请表;2、提交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5、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6、取得证明。注:办理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前需先做软件登记概况查询。

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材料如下:

1、《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

2、企业法人单位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1)软件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软件名称变更说明》;(2)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3)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二、软件著作权变更注意事项

1、著作权所有材料在提交纸质档时,不能手写,必须A4纸单面黑白打印;

2、所有材料无需装订;

3、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一页不需填写;

4、软件转让前未进行登记还须提供源代码、说明书,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也须填写。

三、怎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高校学生群体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学校申请温州版权登记,权利人是学生还是校方。对于这个问题争议的关键还是在于权利归属判定,对于著作权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依法说法,进行简单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节,第十一条表示,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由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创作”和“承担责任”是判定为作品作者的关键,因此,作品权利归属于校方还是学生,还得看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学生和校方各自的实际创作行为和责任划分。

●受到导师指导的作品,是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导师是否是著作权人以及毕业作品是否构成合作作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导师只是指导,并未参与具体的创作,则导师不享有著作权。如果导师参与了具体的创作并且有实质性贡献,则有可能构成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学生和导师共同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实际的创作人,也就是对作品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如果学生是毕业作品的实际创作人,则学生是毕业作品的作者。导师在指导毕业作品时,通常给出的意见、建议和想法都是属于思想层面的,而思想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但是,有版权归属约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约定内容判定归属权。校方与学生作品的版权归属有以下几种处理模式:

1、版权归学校所有。基于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些高校认为学生的毕业作品如果是利用了学校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就属于职务作品,则著作权应属于学校所有,因此,会在校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上做出明确规定,或者在与学生的相关合同中做出约定。

2、版权归学生和导师共有。导师在对学生的毕业作品进行指导的过程中,也参与了具体的创作,有独创性的贡献,则该毕业作品可以被认定为构成合作作品,相关权利由学生和导师共同享有。

3、版权归学生单独所有,高校在一定范围内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在没有任何规定和约定的情况下,谁创作谁为作者,如果学生是实际创作人,则学生是毕业作品的作者。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学校要使用学生的毕业作品应当征求作者的意见。如果是非盈利的作品汇编、学术交流、研讨、比赛等活动,以促进学术的发展和交流为目的,且仅在特定的范围内传播,不会对作者的权益造成损害,则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在新闻出版总署登记注册的计算机软件,在销售时以版权和所有权转让的,不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如今我们已经随着科技的发展步入了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工作,比如软件开发。而开发软件后,一般都会申请著作权,但是当出现著作权转让等情况时,该如何变更著作权权利人的名字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一、软件著作权权利人怎么更名1、申请人可通过自行办理以及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的方式转让著作权。2.、为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申请人应留存一份提交的申请文件。3、可通过现场办理和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递的方式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撰有合同登记。4、申请表应当在网上打印,表格格式不得擅自变更;所有申请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名,签名应当与申请表填写的姓名相同。5、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信息栏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方便邮寄证书或其他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法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和护照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人员签名。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研究意义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在新闻出版总署登记注册的计算机软件,在销售时以版权和所有权转让的,不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作为法律进行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家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会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直接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使用。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高新技术成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其价格的比例可以打破20%至35%的限制。甚至有的地方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前提是都必须先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著作权在法律上被视为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不会随企业的破产消失,也就是说企业破产后著作权的价值仍然存在,可以通过拍卖和转让的方式转变为有形收益。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怎样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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