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文字作品版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温州志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7 08:54:58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所处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9、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0、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1、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2、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什么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著作权是保护创作人的知识财产权利,有了作品创作之后,很多人都会申请作品版权,那么在进行办理过程中也是有着相关的手续,也需要准备齐全的资料,从而确保办理过程中的顺利,帮助您及时了解的同时,也可以先看看小编为您分享的作品温州版权登记怎么办理?
一、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一)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二)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四)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四、作品登记手续和程序(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作品版权登记怎么办理?也是以上内容的相关介绍,如今在知识产权的年代,人们有了创新著作之后,也会进行相关部门的登记,这样避免他人侵权的行为,也能够有助于保护自身的利益,办理过程中也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流程和其中的注意事项。如果大家想了解带更多关于版权登记相关的问题就来进行咨询。
2020年申请注册专利和版权区别是什么?
相信大家伙儿都了解专利和版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好多小伙伴对专利和版权的了解就到这个程度为止了,再往细分就完全不懂了,那小编今天就告诉您2020年申请注册专利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专利和版权保护的对象都是具有一定思想内容的表现形式,如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知识产品。某些范围内,版权(著作权)的主体也可以是专利权的主体。那么。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1、保护的主体不同版权保护的主体按法律规定可以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另外,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是版权的主体;专利权保护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2、保护的对象不同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例如:手机的发明,一种图像处理方法,苹果手机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3、保护的内容不同版权包含人身权及财产权。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和权利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而专利权进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
4、权利的取得方式及审查程序不同版权通常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等级或审查程序;而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版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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